大概有人看過我粉久以前寫的一篇失蹤的怪怪吧......這個是Part II,
抱歉! 不是同一個怪怪......那第一個怪怪老早就失蹤無影啦, 這是第二個
是怎麼搞的啊, 沒男人緣就算了, 還老是碰到這些怪怪.....
這個怪先生(簡稱怪-2)呢, 也住波特蘭,
但不是我們這個Oregon的 Portland而是Portland, Maine
哈! 是住我們家隔壁的老師的妹妹介紹的,
說什麼他很Shy啦, 很忙啦, 要我先寫Email給他,
這已經讓我泛嘀咕, 勉勉強強寫了封Email 過去,
不久之後介紹人打電話給我媽說.....Email 給錯了, 給了舊的Email (簡稱E-1),
現在已經改用另一個帳號(簡稱E-2)了,
搞啥.......
那好吧, 反正姑娘都有存檔, 改個Email 又重新發了出去, 這是八月初的事,
過了不久, 怪-2回信了,但回的是E-1,
說什麼很高興收到我的Email啦, 居然都住Portland但不同State啦,
還問我年底要不要回台灣啦, bahbahbah......
怪了, 不是說E-1不用了是舊的帳號嗎??
不管反正他是回信了, 到此都很正常.....所以我又回信了, 此時仍是八月初.....
但這封信過去就石沈大海,
反正那麼遠, 我也沒在意, 倒是介紹人很積極, 三不五時就打電話給我老媽問進度......
我媽跟介紹人說現在是2:1 啦(我寫2封, 他寫1封)
問到九月, 我媽不耐煩了, 我也覺得很煩啊......就2:1嘛,
幹嘛不去問那個怪-2要問我呢....
不久怪-2回信了, 回的是E-2, 內容與回E-1的一樣,
問我回不回台灣啊,
說現在在Maine是吃龍蝦的好季節........
啥, 又問我回不回台灣@#$%^
怕介紹人又打電話問, 所以我又回信了,
我也懶得跟他說那麼多, 直接給我的電話,
要嘛你就打電話, 不然不要來煩我........
這樣就3:2囉, 我3他2, 還是我領先.......這是九月初的事,
後來我媽說介紹人還是常打電話來問,
..........說啥門當戶對啦, 學歷相當啦, 說他父母親很有意願啦.......
怪了, 他爸媽又沒看過我, 連照片都沒看過, 怎麼會覺得適合
再說是那個怪-2沒意願, 我才不會一廂情願咧,
介紹人還要我寄照片給他...........有沒有搞錯啊,
他信沒寫幾回, 寫得又那麼沒誠意沒營養的, 我又不是非認識他不可,
為什麼要"我"寄照片給他..........對不起!
辦---不----到..
好吧, 我已經把這人忘了, 就在今天十月底囉........
我又收到這怪-2的回信, 回的是E-2, 就兩行,
說近來如何, 現在是Maine吃龍蝦的好季節.........
我愈看愈有氣...........
肥死你好了, 龍蝦已經從九月初吃到十月底了啦.........
沒意願, 就不用再聯絡, 寫這沒營養的, 龍蝦我又沒吃到........
@#$%^
寫一下, 舒緩我的情緒!